同居关系可自行解除

更新时间:2015-08-16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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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史某问:2011年底经媒人介绍,我和邻村女青年王某相识,一年后按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现生有一子,两岁多。近年来,我们经常打架、吵架,难以继续在一起生活。请问我该如何与王某分手?

  答:你与王某之间属于同居关系而非婚姻关系,对于同居双方而言不存在离婚一说,即使到民政部门或法院请求解除同居关系,也不会被受理。就你们的情况而言,如果在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方面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只要双方不再继续共同生活,同居关系即自行解除。如果在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方面发生纠纷,则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此,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于此类诉讼,法院只会就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进行审判,而不会就同居关系作出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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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
你好,委托律师处理。
我想和他解除同居关系
议走法律途径解除你们,并妥善处理你们的财产及孩子问题。
解除同居关系。
1994年后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单独就解除同居关系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除外。 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
律师解答动态
韩翔律师
韩翔律师
1分钟前
您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帮您维护权利
你好,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案件,你是原告还是被告
您好,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医院存在过错,则医院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医药费、护理费、修复费、精神损失
这个可以要求法院出调查令,去电信、移动或者联通找到相应手机的运营商,恢复聊天记录。
你好,很高兴为你提供法律服务。你可以让社区指定法定代理人来签。
你说一下具体情况,要看什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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