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规定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19-12-27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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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生活中,有时会遇到这样的情形,男女双方同居生子并且也没领结婚证。未婚男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但没有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但是生育了小孩,最后同居关系破裂了,同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都是非“法定”的,没有法律保障。以下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规定是怎样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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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居子女归谁抚养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
1、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两周岁以后的子女由谁抚养
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二、同居关系的性质和同居关系的解除
(一)同居关系的性质:
同居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二人之间稳定的包括性生活在内的共同生活。
(二)同居包括三个构成要件:
1、同居的主体是一男一女;
2、需要有包括性生活在内共同生活;
3、男女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规定是怎样的相关内容, 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也没有任何法律保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我们找法网,我们找法网将专业的律师为您进行一对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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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权是怎样规定的
1、两周岁以下的,一般随母亲生活;但如果母亲有患有严重疾病,或是其它原因,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可以随父亲。
2、两周岁以上的,法官主要考虑因素是看哪一方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对于一方丧失生育能力的,又无其他子女,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等优先考虑。
3、8周岁以上孩子,可征求孩子本人的意见。
2020年关于离婚子女抚养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您好,我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的易轶主任律师。根据您提问中描述的情况,孩子抚养权的确定原则: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