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解除夫妻关系与他人同居5年

更新时间:2012-12-03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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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2002年至2007年7月间,被告人王封魁在未与其妻子办理的情况下,与明知其有配偶的被告人文娟在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东小口村等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后因妻子

  2002年至2007年7月间,被告人王封魁在未与其妻子办理的情况下,与明知其有配偶的被告人文娟在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东小口村等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后因妻子报案,二被告人被查获。被告人王封魁在公安机关的供述证实,其和妻子于1984年结婚,育有三子。2001年认识文娟后与文娟恋爱,之后和文娟住在一起,并与文娟生有一子,期间一直没有和妻子离婚。2005年和文娟一起在东小口租房子住,房东和邻居都知道其和文娟是俩口子。被告人文娟也承认,从2002年开始其和王封魁一起共同生活有五六年的时间,住在昌平区东小口镇东小口村一出租房内,并生有一子,从开始其就知道王封魁有妻子,王封魁一直没有离婚。其和王封魁的关系在外人看来就是夫妻,只是没有。

  在开庭时,被告人王封魁与文娟均否认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指控。但周围邻居证实,王封魁和文娟是2003年六七月份住到东小口村的,当时俩个人带了一个小孩。文娟和王封魁一起居住,一直住到现在,他们俩一起住,一起生活,一起过日子。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封魁有配偶仍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被告人文娟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其行为均已构成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封魁、文娟犯重婚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根据二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后果以及态度,酌情对二被告人予以处罚。

  法院认定被告人王封魁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文娟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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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没解除在跟他人结婚犯法吗
你好,不犯法。但是建议先把问题处理好再结婚。
事实婚姻未解除又和他人同居怎么处理
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对方与他人同居仅受道德约束。
律师解答动态
叶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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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钟前
达到退休年龄后,不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吴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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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钟前
法官即便已退休,若因保全错误、查封程序不规范造成国家赔偿,一般需承担一定责任。是否赔偿及赔偿金额要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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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笑而过不算答应。根据法律,加班应支付加班费。单位没给加班费,你没明确答应,仅一笑不能视为同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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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不一定有案底。若案件没被移送起诉,没经过法院判决有罪,通常不会有案底。达成和解签谅解书,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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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钟前
叶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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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分钟前
您好,请问您具体遇到什么法律问题?我会根据16年的刑事经验为您解答。
叶斌律师
叶斌律师
35分钟前
建议先与医美机构协商退款,如无果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需保留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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