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关系要什么手续
更新时间:2020-12-28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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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同居关系,一般是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长时间共同居住,现在很多年轻男女在结婚之前都会同居以此判断是不是适合结婚,也被人们称之为试婚,当然了最终能修成正果还是很少。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了解除同居关系要什么手续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解除同居关系要什么手续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属于私人之间自我约束的关系,法律上不予承认,不予强制保护。同居关系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第一,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同居。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对于“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二,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第三,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同居。可以到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并分割财产,判决子女抚养的问题。

二、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
一种是不以夫妻名义的同居,尤其是恋爱关系下的同居,在解除同居时,同居期间的财产,能证明为一方财产的,归该个人所有;不能证明为一方所有的,比如双方财产混同放在一起分不谁是谁的了,那要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第二种同居是双方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如果同居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以前,而且双方具备结婚的实质条件,那是婚姻法承认的事实婚姻,事实婚姻下双方分手,同居期间的财产都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同时考虑照顾无过错方,照顾妇女和子女权益原则进行分割。
如果双方同居关系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以后,即便是以夫妻名义,那也不是事实婚姻,只是非婚同居,这种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按一般共同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解除同居关系只要双方协商好可以了,而且同居关系法律对此不予承认,不予强制保护,也就不存在解不解除的问题了。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解除同居关系要什么手续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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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要什么手续,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解除同居关系需要的手续:
1、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无须经任何部门办理手续。
2、有配偶者之间或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形成同居关系并要求解除的,由人民法院予以解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解除同居关系需要什么手续协议吗,规定是什么
解除同居关系不需要什么手续协议,解除同居关系只需要分开居住即可自行解除同居关系。但如果是有配偶的与他人同居,而另一方不愿意的,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同居关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方需要解除非法同居关系需要什么样的手续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可以双方协商解除,也可以以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后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自行解除即可,无须经任何部门办理手续。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