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登记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2018-06-12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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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为了规范收养的形式,民政部对收养登记、解除收养登记、撤销收养登记、补领收养登记证、解除收养关系证明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收养登记需要一定的办理流程,那么收养登记怎么办理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收养登记怎么办理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给大家介绍一下收养登记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

  一、可以办理收养登记证的范围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也就是说,凡是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都属于我们收养登记的范围。外国人在我国收养子女也属于民政部门登记的范围。

  另外,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收养关系是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收养登记怎么办理

  二、如何申请办理收养登记证

  1、要求收养子女的当事人夫妻双方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证,一方不能亲自到场的,要出具经公证的委托收养书。被收养人如果已年满十周岁,必须亲自到场。因为收养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的,必须要求收养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证,这样便于登记机关对收养当事人收养意愿的真实性和收养人资格的审查。

  2、办理收养登记证的申请收养人应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申请收养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加盖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公章的本人年龄、婚姻、家庭成员、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有效证明。收养人所在单位必须是有人事部门的单位出具的证明才有效。该证明一般自出具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申请收养社会福利机构的孤儿的,须提供该孤儿所在的社会福利机构出具的同意送养的证明。申请收养弃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证明。申请收养有残疾的儿童,还须提供县级医疗单位或该残儿所在社会福利机构出具的残疾状况证明。

  3、申请人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上述证件后,应按照收养登记机关的要求如实填写《收养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人真实的收养目的,不虐待、不遗弃被收养人和抚育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保证及其它有关事项。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收养登记怎么办理的相关内容。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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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小孩领养和送养的手续办怎么办
你好,可以去当地民政局咨询了解具体信息,1
领养成年人孤儿怎么办手续
收养孤儿手续办理方式如下: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孩子的手续怎么办理
1、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收养人的申请书成立收养的协议书有识别能力的收养人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县以上医院的不、绝育证明等证件。 2、审查。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弄清楚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真实,合法收养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成立收养是否确系当事人自愿,收养人有无不良动机及收养人的经济和健康状况等。 3、办证。经审查后,凡符合收养条件的,应予办理收养公证,制作公证书,证明收养成立。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不予办理收养公证,并向当事人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当事人对此不服的,可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诉,由授理机关进行处理。
律师解答动态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2分钟前
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合理的,试用期也得给工钱。要是这三天干完,对方不给钱,你可以先和对方好好沟通,把当
你还可以了解一下你的情况再定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5分钟前
首先,要保留好怀孕、人流相关的病历、检查报告等证据。和男方沟通时,通过聊天记录、录音等固定他知晓怀孕
定向士官被录取了不想去上?那就和录取单位好好协商,不行直接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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