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长特事特办 路边弃婴15年后终于落户

更新时间:2019-11-29 03:3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09-02-02三秦都市报讯(赵勇军李建军记者卢华)1月21日,西安公安阎良分局局长高威给家住阎良区关山镇南房村的李楠送来了她的户口本,15岁的李楠终于在阎良顺利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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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秦都市报讯 (赵勇军 李建军 记者卢华)1月21日,西安公安阎良分局局长高威给家住阎良区关山镇南房村的李楠送来了她的户口本,15岁的李楠终于在阎良顺利落户,可以继续完成她的学业。拿到户口本的一刻,李楠激动地哭了。

1993年8月4日,36岁的关山镇南房村清东组村民代凤勤出门办事,走到关山镇南樊村路边时,发现一名女婴被人遗弃在路边,善良的代凤勤便把孩子带回了家,给孩子取名李楠,一养就是15年。2008年,李楠顺利完成了初中的学业,考上阎良区重点高中,但由于没有户口,李楠无法顺利入学,这可急坏了代凤琴,2008年4月份,代凤琴来到关山派出所咨询关于李楠申报户口的问题,了解情况后,关山派出所户籍民警耐心地向代凤勤讲明了李楠报户。所需的证明材料和办理程序。但由于材料缺失,李楠的户口问题始终没有解决,入学也因此被推迟。

今年1月5日,公安阎良分局局长高威在大走访期间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责令由关山派出所主管户籍的副所长张新和责任区民警畅谋负责调查落实,十日内务必将李楠的户口问题落在实处。张新和畅谋立刻兵分两路,一边调查代凤琴收养李楠的经过,一边和区民政局沟通情况。但经过了解,代凤勤收养李楠不符合“收养法”的有关规定,民证部门无法办理《收养证》,公证处也不予公证,缺了这两样证明,李楠的落户仍是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局长高威责令关山派出所特事特办,按照代凤琴与李楠已经构成的事实收养关系,参照民政部《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为李楠办理了户口,准予其按收养关系落户。1月21日,局长高威专程来到关山镇南房村看望李楠,并为她送来了户口本,高威嘱咐李楠:“你就安心好好学习吧,这是你当前的主要任务,有什么困难就和我们说,能帮的我们一定帮。”代凤琴拉住民警的手说:“多亏了你们,不然可就耽误了孩子一辈子,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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