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收养需要哪些程序

更新时间:2014-04-21 16: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本文主要介绍了涉外收养以及涉外收养需要哪些程序等一系列相关内容。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涉外收养以及涉外收养需要哪些程序等一系列相关内容。

  涉外收养需要哪些程序?

  1、收养人和送养人的申请及审查;

  2、确定被收养人;

  3、订立收养协议和办理收养登记。

  依据指引: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令第15号发布)

  第四条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通过所在国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外国收养组织)向中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中国收养组织)转交收养申请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前款规定的收养人的收养申请、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是指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或者领馆认证的下列文件:

  (一)跨国收养申请书;

  (二)出生证明;

  (三)婚姻状况证明;

  (四)职业、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

  (五)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六)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

  (七)收养人所在国主管机关同意其跨国收养子女的证明;

  (八)家庭情况报告,包括收养人的身份、收养的合格性和适当性、家庭状况和病史、收养动机以及适合于照顾儿童的特点等。

  在华工作或者学习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提交前款规定的除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以外的文件,并应当提交在华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职业、经济收入或者财产状况证明,有无受过刑事处罚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第五条送养人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交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社会福利机构作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被收养人的户籍证明等情况证明,并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有关证明材料:

  (一)被收养人的生父母(包括已经离婚的)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证明和生父母双方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其中,被收养人的生父或者生母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并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以及死亡的或者下落不明的配偶的父母不行使优先抚养权的书面声明;

  (二)被收养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由被收养人的其他监护人作送养人的,应当提交被收养人的父母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以及监护人有监护权的证明;

  (三)被收养人的父母均已死亡,由被收养人的监护人作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其生父母的死亡证明、监护人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以及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四)由社会福利机构作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被遗弃和发现的情况证明以及查找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情况证明;被收养人是孤儿的,应当提交孤儿父母的死亡或者宣告死亡证明,以及有抚养孤儿义务的其他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送养残疾儿童的,还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对送养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对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认为被收养人、送养人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将符合收养法规定的被收养人、送养人名单通知中国收养组织,同时转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社会福利机构作送养人的,为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制件;

  (二)被收养人是弃婴或者孤儿的证明、户籍证明、成长情况报告和身体健康检查证明的复制件及照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查找弃婴或者儿童生父母的公告应当在省级地方报纸上刊登。自公告刊登之日起满60日,弃婴和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第七条中国收养组织对外国收养人的收养申请和有关证明进行审查后,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送的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被收养人中,参照外国收养人的意愿,选择适当的被收养人,并将该被收养人及其送养人的有关情况通过外国政府或者外国收养组织送交外国收养人。外国收养人同意收养的,中国收养组织向其发出来华收养子女通知书,同时通知有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向送养人发出被收养人已被同意收养的通知。

  第八条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应当亲自来华办理登记手续。夫妻共同收养的,应当共同来华办理收养手续;一方因故不能来华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和认证。第九条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收养协议。协议一式三份,收养人、送养人各执一份,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时收养登记机关收存一份。

  书面协议订立后,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第十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填写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登记申请书并提交收养协议,同时分别提供有关材料。收养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中国收养组织发出的来华收养子女通知书;

  (二)收养人的身份证件和照片。

  送养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出的被收养人已被同意收养的通知;

  (二)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社会福利机构作送养人的,为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被收养人的照片。

  第十一条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登记申请书和收养人、被收养人及其送养人的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7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书。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将登记结果通知中国收养组织。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收养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32516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中国涉外收养程序
到政府的外事部门去了解。
请问收养美国列士遗孤须要那些程序
建议你咨询拟收养地民政机关办理。
涉外收养手续如何办理呢?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收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外国人在我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卖房需要哪些程序
房产部门同意可以买卖。
物业是否与行业委员会签订物业合同收费合法?
物业公司应和业主委员会签署协议
被直行车撞到后轮,如何划分责任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假如酒店要求赔偿,应该由谁来赔偿?
你好,可以详细说下情况吗
我43岁在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交的社保,现在离职转为诸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退休可以在这里办理退休吗?
要办理退休的话,那么所需要的手续一般是当职工已经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向社保部门进行申报。到当地的社保部门提交企业职工退休申请表和社保缴费基本情况确
在北京一天同一个路口怎么拍我两次。怎么处理
一天拍一次。一天不管被拍到多少次,只会按一次处罚,限号也顾名思义就是限制特定的车牌号出行,一般都会划分特定的区域限行,需要注意的是例如限行区域为三环以里,大部分
我干收银,和我搭班的两个同事相继不干了这期间他们离职时我没有盘点香烟,这个台球厅不走税没有签合同没有
老板扣员工工资的处理办法: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劳动合同法》第八
彭水县询问律师多少钱
律师费用一般按照件数或财产争议金额一定比例收取,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自己的指导标准。具体要看律师的工作内容、时间、职业素养等,由律师和当事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