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到了山穷水尽,做父母的才肯走进法院打赡养官司,否则是绝对不会把子女告上法庭的。”启东市社会调解服务中心副主任陈庄说:“从我们调解的大量赡养纠纷看,赡养义务人道德意识淡化,法制观念淡薄,是启东赡养纠纷上升的根本原因。”
在赡养纠纷案件中,因老人“一碗水没端平”而引发的赡养纠纷,约占了3成比例。特别是涉及房屋、拆迁款等大笔财产的处理上,一些老人处理不当,引发子女的不满。老人的偏心就成了一些子女不赡养的借口。另外,“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这种观念在农村仍然普遍存在,被赡养人、赡养人甚至包括许多基层干部都认同并接受这一观念。一旦诉至法院,法院告知追加出嫁的女儿为被告时,往往招致多方的不理解和不配合。
其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早就明确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从法律上讲,无论老年人如何处理自己的财产,子女都有赡养的义务。”王法官明确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