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夫妻为离婚隐瞒生子事实 为抚养费对薄公堂

更新时间:2014-11-08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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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相识不到3月,两90后便步入婚姻殿堂。孩子出生后,两人经常为了生活琐事争吵,为达到快速离婚的目的,登记离婚时二人串通隐瞒拥有婚生子一事,私下订立婚生子抚养协议。不料离婚后,男方便弃协议于不顾,女方...

  相识不到3月,两90后便步入婚姻殿堂。孩子出生后,两人经常为了生活琐事争吵,为达到“快速”离婚的目的,登记离婚时二人串通隐瞒拥有婚生子一事,私下订立婚生子抚养协议。不料离婚后,男方便弃协议于不顾,女方怒将失信男子告上法庭。(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闪婚夫妻 为离婚隐瞒生子事实

  王小梅,24岁,南充市营山县人。2012年初,经人介绍,她认识了比自己大半年的老乡陈建生。

  认识后不久,两人都觉得对方不错,“符合自己胃口”,便确立了恋爱关系。一个月后,两人开始同居生活。

  2012年3月,认识不到3个月的王小梅与陈建生,便来到了当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并按照营山习俗办了酒席。2013年2月,儿子贝贝(音)出生,平静的二人世界被打破。贝贝出生的第3个月,王小梅与陈建生感情生变,加上经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和他一起,每一天都是煎熬。”王小梅说,经过商议,双方达成共识,“都想尽快离婚”。

  因贝贝刚出生不久,且正在哺乳期,陈建生便对王小梅说:“向民政部门隐瞒婚生子一事,可以大大简化离婚手续”。建议一经提出,立即得到王小梅同意。于是,双方便私下订立了婚生子抚养协议,协议约定孩子随王小梅生活,陈建生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2013年5月,王小梅与陈建生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

  法院判决 抚养协议约定有效

  离婚后,陈建生便外出务工。期间,独自照看贝贝的王小梅多次催讨抚养费,陈建生都以各种理由推脱。“他后来索性不接电话、不回短信了。”王小梅说,面对陈建生的无赖行为,她无计可施。“现在一人拉扯幼子,生活甚是艰辛。”

  时间匆匆,一晃到了今年8月,陈建生已欠下上万元的抚养费用。为照顾贝贝,王小梅仅有的一点积蓄所剩无几。多次联系陈建生未果后,王小梅一纸诉状将陈建生告上法庭。

  营山法院审理认为,抚养教育子女是父母法定的义务。王小梅与陈建生签订的协议书,对抚养婚生子的抚养问题作出了约定,双方均在协议书签字,具有民事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因生子贝贝刚满周岁,生活开支较大,王小梅生活困难,无独自抚养婚生子的能力,陈建生应当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每月给付抚养费1000元。据此,一审判决陈建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每月给付婚生子抚养费1000元,至其独立生活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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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有意隐瞒结婚事实以女方已夫妻同居,后来才知道男方结婚了,男方回去闹离婚,可以告他重婚吗
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现在想分开就可以直接分开,与谁结婚也是自由的,不会因为男女双方办过酒席或者举行过婚礼仪式就认定法律上的婚姻关系。 是否构成重婚,法律上有严格的规定。法律上的重婚,不等于通奸和出轨,法律上认定重婚必须是有两本以上的结婚证,或者是没有登记结婚,但是对外一直以夫妻宣称,并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长时间。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存在重婚,可以主张重婚一方赔偿精神损失费以及物质损失,解除婚姻关系,同时还可以通过刑事自诉或刑事公诉让重婚一方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重婚的认定在法律上是很严格的,需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形和证据情况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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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都离婚了,还要管对方?
张仁山律师
张仁山律师
13分钟前
你好,被骗了,建议报警处理
施友根律师
施友根律师
14分钟前
您好,可以先协商沟通处理,不成,再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或者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你要知道什么东西,什么时候想说想说。
叶斌律师
叶斌律师
20分钟前
请立即报警并联系租户,确认火灾原因和责任归属,准备相关证据以便后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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