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约定不支付抚养费,有效吗?

更新时间:2014-08-08 14: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可见,在离婚后,无论未成年子女是否与自己共同生活,其仍有权利要求父母双方履行抚养和教育义务,该项权利属于未成年...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可见,在离婚后,无论未成年子女是否与自己共同生活,其仍有权利要求父母双方履行抚养和教育义务,该项权利属于未成年子女的法定权利。

  【案情】

  刘某与李某于 2003年1月结婚,2003年10月生有一女圆圆。后因感情不和,二人于2005年3月在离婚登记协议离婚,并签有离婚协议。在协议中二人约定:孩子圆圆由男方刘某独立抚养,李某无需支付孩子的抚养费。2009年元月,刘某由于收入减少,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遂以圆圆的名义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支付圆圆的抚养费。

  【审判】

  法院判决离婚协议中关于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约定无效,被告仍应承担扶养义务。

  【评析】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可见,在离婚后,无论未成年子女是否与自己共同生活,其仍有权利要求父母双方履行抚养和教育义务,该项权利属于未成年子女的法定权利。

  其次,离婚协议属于双方自愿达成的有关离婚相关事项的规定,我国的法律充分尊重了离婚双方的意思自治,对离婚协议的内容没有加以明确的限制。但是,按照法律的一般原理,协议双方只能对自己的权利义务加以约定,不应在协议中剥夺限制他人的权利,否则应属侵害了他人权利而造成该部分内容的无效。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作为圆圆的母亲,对圆圆负有抚养的义务。本案中,刘某与李某在离婚协议中有关抚养费的约定,剥夺了圆圆要求李某承担抚养义务的权利,该项约定应属无效,李某作为孩子的母亲仍需承担对圆圆的抚养义务。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现在离婚女方不愿意支付抚养费,说的一人一个不需要支付抚养费,合理吗?
如果离婚相当于是女方对继子的关系也解除,对方不用支付抚养费,你应当支付对方抚养的婚生子抚养费。
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
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要求其支付抚养费,有需要可以电话联系详谈
律师解答动态
说一下你的详细情况,我可以给你提供正确的解决办法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7分钟前
你们这种情况属于失独家庭。目前有一些帮扶政策,比如经济补贴,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生活压力。也有精神慰藉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9分钟前
手机银行转账被骗,钱有可能追回来。首先要尽快保留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然后尝试联系对方沟通退款。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6分钟前
装备费300元、入网费200元是否合理,得看事先有无约定及收费是否符合市场行情。若事先有明确约定且费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31分钟前
游戏账号出租本身有一定法律风险,但对方不结账属于违约。你先和他沟通,要求支付费用,保留聊天记录等证据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