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的财产如何分割

更新时间:2013-01-26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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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布实施之前,男女双方没领结婚证而生活在一起,构成了事实婚姻,可由于某种原因分开或离婚,涉及到的财产如何分割?一、事实婚姻的认定对于构成的事实婚姻,...

  导读: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布实施之前,男女双方没领结婚证而生活在一起,构成了事实婚姻,可由于某种原因分开或离婚,涉及到的财产如何分割?

  一、事实婚姻的认定

  对于构成的事实婚姻,我国法律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二、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

  现如今,离婚分财产,貌似是一条老生常谈的事了,可分财产也需要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对于事实婚姻,我国现行法律已经没有有关事实婚姻的规定,而直接依照非法同居关系来定论。因此,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我国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

  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三、事实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认定标准如下:

  事实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事实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男女双方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事实婚姻离婚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事实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以上就是事实婚姻的财产如何分割的介绍。事实婚姻的认定是分时间的,在1992年2月1日前和在1992年2月1日后对事实婚姻的认定是不同的,因此,对于事实婚姻期间涉及的财产分割,法律上虽有相关的规定,但针对不同的情况,还需咨询相关专业的婚姻律师,从而更好的维护您的财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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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是怎么样认定的呢?
在认定事实婚姻时,需考虑双方共同生活、公开身份等因素。具体操作上,如双方同意且符合结婚条件,可协商补办结婚登记手续;若存在分歧或争议,可通过诉讼途径请求法院确认和保护婚姻关系。处理过程中,请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如共同生活证据、公开夫妻身份的证明等。 这三个答案重新表述了原答案的内容,保持了核心关键词的一致性,同时满足了总字数一致的要求。
安置房在婚姻财产认定中的地位
安置房属夫妻共有。处理方式:1. 协议分割,双方协商确定各自份额;2. 法院判决,无法协商时向法院申请,法院将依法判决。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双方关系和财产情况,协商不成可诉诸法律。
事实婚姻的法律认定原则
若事实婚姻符合法律认定原则,可补办结婚登记以确保其合法性;若不符合,应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明确双方权益。具体操作包括:1. 准备相关证件,前往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2. 咨询律师,了解双方在未登记婚姻期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