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
2、对子女抚养问题的明确;
3、可以协商一致写明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
4、明确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
5、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未到法定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签订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对离婚后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等达成协议,而依一定行政程序,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并办理离婚手续。
网友提问:我与男方在2003年11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举办酒宴,也没有房子等共同财产,更没有孩子,现在因两人性格不合,缺乏共同语言,想协议离婚。我在书写协议离婚时还应该注意什么问题?不至于将来出现什么纠纷?谢谢。
律师回答:协议离婚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财产处理及孩子抚养问题。向你的情况主要是财产问题,应在协议中写明对外债务的承担问题。
以上就是关于“签离婚协议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的回答。根据《婚姻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仅是当事人共同选择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也是离婚协议发生效力的必经途径。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欢迎在线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