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和无效婚姻的区别

更新时间:2019-04-01 16: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和睦相处,白头偕老,那么唯一的选择便是离婚。但是事实上存在着另一种情况,便是婚姻从一开始就自始至终处于婚姻无效的状态。所以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将带来离婚和无效婚姻的区别的知识。请大家阅读并了解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文章。

  一、离婚和无效婚姻的区别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将已经存在的合法予以解除的行为;而宣告婚姻无效是指人民法院对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男女双方结合的违法婚姻,作出判决宣告其婚姻无效的行为。合法婚姻与都是男女两性的结合,除了事实婚姻以外,都进行了结婚登记,领取了书,但是两者并非相同,其主要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行为的性质不同。离婚所要解除的婚姻是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合法婚姻;而宣告婚姻无效所要解除的是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违法婚姻。

  2、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的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且不是因为婚姻本身违法,而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宣告婚姻无效的原因是在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婚姻本身具有违法性。

  3、行为的效力和时效不同。离婚应当自该婚姻关系解除之日起生效,且为当事人生前的法律行为;而宣告婚姻无效则表现为该婚姻自始无效,既可以发生在该婚姻关系当事人生存期间,也可以发生在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死亡以后。

  4、请求权人不同。离婚只能由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出,离婚请求权的行使仅限于婚姻当事人本人行使,其他任何人不能强迫、干涉;而婚姻无效请求权的行使可以由男女双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法律规定的有权机关。

  5、处理的程序不同。对于离婚的案件,当事人对于争议权益的处理具有完全的处分权,因而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解决;对于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当事人的处分权受到国家的干预,人民法院不适用调解,应当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6、法律后果不同。离婚的法律后果在于解除当事人双方之间的身份关系的同时,还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无效婚姻不享有《》赋予配偶应享有的权利,如夫妻财产权、等,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第12条的规定,由当事人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等。

离婚与无效婚姻的区别

  二、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

  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

  三、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有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溯及力的问题、当事人是否具有夫妻关系和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

  1、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溯及力的问题

  《婚姻法》

  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可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可在司法实践,许多法学界学者认为自始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应当有所区别,自始无效婚姻因严重违背社会公益要件,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应自始无效,有溯及力,而可撤销婚姻只是一般性违背社会的私益要件,违法程度不是很严重,应从被宣告撤销之日起无效,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对撤销宣告无溯及力。

  2、当事人是否具有夫妻关系

  《婚姻法》的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不具有夫妻权利和义务”,而我认为,自始无效婚姻不具有夫妻权利和义务,而可撤销婚姻,在宣告撤销之前,应认可当事人之间的夫妻关系,具有夫妻权利和义务。

  3、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

  《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在司法实践中我们需要全面周到的处理: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对是否个人财产举证不明,且无法查实的,按共同财产认定,均有分割权,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按共有财产分割,个人所欠债,个人独立偿还,共同所欠债,由双主负连带责任予以偿还。而且,婚姻无效或被撤销后,生活困难一方可以请求另一方提供必要经济补偿,无过错一方还可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

  4、父母子女关系

  《婚姻法》规定:“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因此根据上述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在我国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以及离婚和无效婚姻的区别。还在一定程度上介绍了我国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等相关的知识是怎样运行的。这些都是大家需要了解的知识,若还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欢迎咨询找法网。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婚姻家庭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45564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离婚与重婚区别
不构成。,
我的婚姻无效吗
婚姻登记处没有登记,不存在离婚问题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无效婚姻如何办理离婚
如果户籍资料是假的,可以主张婚姻无效。要求婚姻登记机关撤销婚姻登记。
对方放高利贷,1万,每天收30元,怎么反告他
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过高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借高利贷的人死后,由其妻作为共同债务人偿还,也可以由继承
单位自己辞职有失业金吗
一、单位辞职了有失业金吗 1、用人单位具有法定过错的,劳动者主动解除合同,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若是个人原因个人解除合同的话则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其领
关于文学作品的著作权归属问题
你好,你的产品到底是专利、商标还是著作权
著作权侵权是否存在诉讼时效,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侵权是存在诉讼时效的。且该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起算时间为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
晋城改造房屋如何给安置费
安置房要交物业费。如果安置房小区物业能够拿出政府部门下发的收费许可和收费依据那么就需要缴纳物业费,反之不需要缴纳。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
乌兰察布修建房子该怎么样算补偿
法律分析:1.房屋补偿费,也就是房子本身的补偿。2.装饰装潢补偿,也就是室内外装修补偿、像吊顶、地板、包门窗、墙纸、涂料、墙砖、吊灯、洗手池、马桶、灶台等等。3
漳州征收可以怎样给赔偿
1、国家赔偿费用由各级人民政府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担。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定数额的国家赔偿费用,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2、国家赔偿费用由各级人
奉节县律师在线解答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律师收费标准法律并未有明文规定,可以依据当地的情况和规定进行收取。1、按件收费,对一些没有标的额的案件和标的额较小的案件,以及刑事案件,通常按件收费。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