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用假身份证进行婚姻登记是否无效?应怎样解决?
找法网律师回答:使用假身份证进行婚姻登记,属于婚姻登记瑕疵,是不符合法定程序的登记。
常见的情形有:代替或冒名顶替他人登记结婚、用来登记结婚的身份信息有误、姓名登记错误、使用假身份证进行登记等等。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常以婚姻登记存在瑕疵为由诉至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但是,根据《婚姻法》第十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登记瑕疵不属于婚姻无效的四种法定情形,如果以此为由申请婚姻无效,人民法院会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解决方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以婚姻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哪些情形属于无效婚姻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三、谁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婚姻是否有效由人民法院或婚姻登记机关来认定。如果有婚姻无效的情形,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当事人是指婚姻关系的缔结者。利害关系人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其基层组织,如父母、子女、兄弟姊妹,基层组织是指村、居民委员会、基层工会等。(2)以未达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如果一方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则无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3)以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也就是双方的近亲属均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是与患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四、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这里“自始无效”是指在依法被婚姻登记机关、人民法院宣告时,才确定该婚姻关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在未经法律程序宣告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按无效对待。婚姻关系无效产生两个法律后果:(1)人身关系方面。当事人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但当事人所生子女适用婚姻法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2)财产分割方面。因同居期间的财产由当事人自己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应当允许合法婚姻当事人参加诉讼,以维护合法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