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家庭暴力的认定
更新时间:2012-12-03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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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家庭暴力主要表现为家庭某成员对本家庭内另一成员所实施的人身方面的强暴行为。其实施手段上具有多样性:如殴打、罚跪、伤害甚至杀害,以暴力限制人身自由,以暴力干涉婚
家庭暴力主要表现为家庭某成员对本家庭内另一成员所实施的人身方面的强暴行为。其实施手段上具有多样性:如殴打、罚跪、伤害甚至杀害,以暴力限制人身自由,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以暴力强迫对方从事性行为,以暴力将对方逐出家门,以暴力强迫对方就范等。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也应纳入家庭暴力的范Χ。
一般认为,家庭暴力具有以下特征:(1)发生于家庭内部,较一般的虐待行为有更大的Σ害性、隐蔽性,从主体来看,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具有特定的亲属关系。施暴者一般是在家庭中处于强势地λ的成员;受害者一般是在家庭中处于弱势地λ的成员。这些受害者(大多为妇女、儿童或老人)往往缺乏独立的生活能力和自卫能力,同时,存在“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所以,长期对暴力行为采取哭泣、忍让或沉默态度,从而导致施暴者有恃无恐,气焰更为嚣张;(2)家庭暴力侵害的客体主要是受害者的人身权,例如: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婚姻自主权、性权利等;(3)施暴者在主张上出于故意的,而且,施暴行为在时间上具有一定连续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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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爸家庭暴力多次,我该怎么办
遭受家庭暴力应采取下列措施: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报警或者向近亲属、居委会、妇联等其他相关单位组织投诉、反映或者求助,请求其对家暴者予以劝阻,或者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丈夫经常对我实施家庭暴力该怎么办?
面对婚姻中的家庭暴力,受害者有多种求助途径。他们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请求公安机关的帮助;也可以向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这些单位在接到投诉、反映或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此外,受害者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都有权及时劝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