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9-11-07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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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因为家庭是社会的基石,家庭的稳定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因此,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首先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和好的,应达成和好协议;双方同意离婚,并
因为家庭是社会的基石,家庭的稳定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因此,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首先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和好的,应达成和好协议;双方同意离婚,并对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应调解离婚;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或者不准离婚。
我国以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准予离婚。如果感情尚未破裂,夫妻关系尚可维持,应当不准离婚。但是,婚姻的基础不仅是爱情,故感情破裂不是判决离婚的惟一标准。一般情况下,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即可判决离婚:
(一)婚后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
(二)一方确有生理缺陷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者;
(三)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四)一方与他人通奸,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经调解和好无效的;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五)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六)一方不务正业,好逸恶劳,沾染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致使夫妻关系恶化的;
(七)一方虐待、遗弃对方,经教育不改,对方不谅解的;
(八)一方被判处长期徒刑或因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经调解无效的;
(九)双方办理后,未同居生活,经调解和好无效的;
(十)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经常打骂,互不谅解,无法共同生活,经调解和好无效的;
(十一)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关系无法维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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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你好,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综上所述,诉讼离婚的条件包括感情破裂、实施家庭暴力、有赌博等恶习且不知悔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的,符合以上条件的,可以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有那些?
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结婚后,男女一方又和别人登记结婚或共同居住在一起生活。(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也就是说对家庭人员进行打骂、捆绑、挨饿或不管不问、丢弃。(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在进行劝说后,还继续有此行为。(4)感情不和或在异地,两年分居,没有共同生活的情形。这两年时间是持续不间断的,如果中途有共同生活,那么也不是两年分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