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合法权益受侵犯而起诉的诉讼费用
更新时间:2019-11-07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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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老年人因合法权益受侵犯而起诉的诉讼费用有哪些照顾?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时,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交付的费用。诉讼费用主要有二种:一种是案件受理费。它是人民法院在决定受理案件后向当事人征收的费用,就这部分费用来讲,它具有国家税收的性质。另一种是其他诉讼费用。即除案件受理费以外,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应当由当事人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鉴定费,勘验费,公告费,翻译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复制本案庭审记录材料和法律文书所需的费用,执行判决、裁定所实际支出的费用,和人民法院认为应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39条规定了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侵害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缓、减、免制度,体现了国家对有实际困难的老年人的照顾,使老年人不得因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而影响对其合法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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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700元,能提起诉讼吗?诉讼费用是多少?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不同的案件收取的费用不一致,可以参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来确定。
别人欠我700元,能提起诉讼吗?诉讼费用是多少?
别人欠钱的起诉费用标准:诉讼请求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当事人需缴纳50元的案件受理费;而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要按照
2.5%的标准缴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要按照2%的标准缴纳等。<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