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但是在未作出判决之前的起诉离婚期间,夫妻双方仍然具有配偶关系。
起诉离婚期间是可以同居的。夫妻双方在起诉离婚时,并未离婚,还是夫妻关系,只要夫妻双方同意,继续在一起生活,任何人无权干涉。但是起诉离婚后不能和别人同居,离婚判决生效前,夫妻依旧处于婚姻存续期间,仍需要履行《婚姻法》规定的忠诚义务。如果诉讼离婚阶段一方有同居者的,是对婚姻的不忠,对方可以以此为由,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真正的婚姻结束是法院判决双方正式离婚,并且离婚判决书上诉期届满,当事人的婚姻状态才是“离异”,这时才能与他人同居。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依据第四十六条第二种情形规定,如果一方离婚当事人在诉讼离婚期间与他人同居,被另一方搜集到相关证据,能证明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则另一方可能主张同居方系过错方,且有权向法院主张请求损害赔偿。
起诉离婚期间因为双方还没有解除婚姻关系,因此仍然具有配偶关系,财产也属于共同财产,但是不能隐匿、转移、变卖财产,否则会被认为具有不正当目的,在分割财产时少分或者不分,照顾受侵害方的利益。
由此可见,起诉离婚期间夫妻双方仍然具有婚姻关系的权利和义务,具有配偶关系,需要遵守忠诚义务等,财产也属于共同财产。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对起诉离婚期间性是什么的问题进行相关知识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