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改名申请书范文
xx公安局xx派出所:
本人女儿居民户口簿上的名字是xxx,女,汉族,20xx年x月x日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现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我女儿姓名为xxx的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第1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以我现为女儿提出书面申请。
改名理由:由于当时起名草率,办理户口登记用名一直没有使用,从上幼儿园到现在马上要上小学六年级了,一直使用的是张*微这个名字,为保证我女儿学籍的延续性,方便以后的升学和就业,现特提出书面改名申请。
我知道,这样会给贵所带来额外的工作,但还是肯请贵所予以批准我为女儿的改名申请为谢!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一)人口信息主项更正审批和程序:
1、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受理;
2、经调查核实后报分局人口科审核(其中对18周岁以下更正名字作出终审决定);
3、分局人口科上报市局人口处审批,市局人口处接到上报材料后,由市局人口处作出终审决定;
4、派出所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
(二)人口信息非主项更正审批和程序:
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受理,经调查核实后作出终审决定。
主项更正人口信息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18周岁以下名字更正20个工作日)办结,非主项更正人口信息当场办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离婚后,将孩子的姓改为母姓的流程为:
1、征得孩子父亲的同意,获得书面形式的同意书;
2、对于未满18周岁的孩子,由母亲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改姓手续。办理时需携带户口本、离婚证、同意书等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于夫妻离婚孩子改名字的申请怎样写的相关知识,孩子改名字的申请书中需要将孩子原名以及更改后的名字写清楚,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