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5-10-18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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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离婚并不是说离就离的,必须依照法定的方式进行。在我国,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
一、民政部门协议便捷。
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的起草过程,应十分慎重,决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时最好请律师把关。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能够达成协议,自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修改实施后,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十分便捷。
二、法院诉讼离婚:便捷与繁琐并行。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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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有什么方式?
婚姻双方其中一方要离婚的,有两种方式可以解决:一、双方协商好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后,自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二、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对是否离婚以及婚内财产问题进行审理。
起诉离婚的方式
起诉离婚的方式:一般由想离婚的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原告预交诉讼费后,由法院依法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开庭审理时,经法院依法调解无效,确认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法律依据:
1.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3.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4.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5.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