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人养儿14年不知 前妻赔精神损失费15万

更新时间:2019-11-08 19:18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张文(化名)怎么也没想到,离婚8年、独自把儿子抚养到14岁,忽然一天,发现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昨日,经过渝北区法院调解,他的前妻同意赔偿抚养费及精神损失费共15万元。
张文(化名)怎么也没想到,离婚8年、独自把儿子抚养到14岁,忽然一天,发现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昨日,经过渝北区法院调解,他的前妻同意赔偿抚养费及精神损失费共15万元。

  张文今年43岁,我市某印刷厂职工,圆圆的脸型显得比较憨厚。10多年前,经人介绍,他与前妻李欣(化名)认识,并很快爱上了她。1992年3月,两人到民政局登记结婚。1993年12月,李欣生下一个可爱的儿子,张文沉浸在当爸爸的幸福中。几年后,两人的感情渐渐产生变化。1999年7月,两人由于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儿子由张文抚养。在离婚后的日子里,儿子成了张文的精神支柱。

  “你儿子怎么一点都不像你哟?”随着儿子一天天长大,周围的人跟张文开起了玩笑。这样的玩笑多了,张文心里犯起了嘀咕。他悄悄打量儿子:自己是圆型脸,儿子的脸是长瘦型的;自己体型矮胖,儿子却瘦高……

  张文越来越怀疑。最后,他委托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对他和儿子进行亲子鉴定。“鉴定结果出来的那一刻,如同中年丧子一样的难受。”鉴定结论是:张文不是张××的生物学父亲,时间是今年8月5日。那天,离儿子14岁生日还差4个月。

  拿着鉴定书,张文找到在南坪上班的李欣。面对鉴定结论,李欣默认了,不过,她说离婚时自己确实不知道儿子不是张文的,才答应让张文抚养儿子。接着,孩子从张文家搬到李欣家。“这对孩子是个多大的伤害啊。”张文很痛心。

  起诉后,张文向前妻提出赔偿抚养费及精神损失费共15万元,李欣接受了。昨日,两人来到法院在调解书上签字。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强奸了让赔10万精神损失费合法吗
您好,这个要看整体情况而定,需要请求律师帮助尽早让律师介入说明案情,让你的权益达到最大化
被偷拍洗澡可以向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和名誉损失费多少钱
名誉损失没有计算标准,你自己觉得该提多少就提多少,如协商不成,就由法院判决,提多了法院不支持。手续费应该支付一半,因为流产是两个人的责任,你自己也要承担一半费用。如有证据证明强行发生关系造成身体伤害,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失。如满意,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