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证据可用来证明“因感情不合而分居”?
更新时间:2019-11-11 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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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哪些证据可用来证明“因感情不合而分居”?-法律快车【客户咨询】一年多前我提出离婚,妻子不同意,我就搬了出来一个人在外租房
哪些证据可用来证明“因感情不合而分居”? -法律快车
【客户咨询】
一年多前我提出离婚,妻子不同意,我就搬了出来一个人在外
租房住。现在已经快满两年了,我又跟妻子协商离婚,她还是不肯离,她还不承认分居的事实,说是我在外出差。我准备
诉讼离婚,请问律师,我需要拿出哪些证据来证明“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我们没有签过分居协议,是不是有影响?
谢谢律师
【法律快车解答】
你好,你与房东签订的
房屋租赁合同、房东出具的收取租金的
收条、你租住房屋的左邻右舍及了解你在外租房生活的同事、朋友出具的
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
最好还是由居委会出具一个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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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解一下,夫妻分居离婚需要哪些证明
法律分析:夫妻分居导致离婚需要提供以下证据:
一、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如果是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三、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
四、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此外,法律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同时,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另外,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
有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夫妻分居
能够有效证明夫妻分居的证据有以下几种:
1、夫妻双方签订的分居协议书;
2、一方在外居住的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等;
3、夫妻双方就分居事宜进行沟通的聊天截图,或者往来邮件;
4、证人证言,邻居或者其他知晓夫妻间分居情况的人,可以作为证人。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感情破裂且分居满两年,又调解不成的,准予离婚。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夫妻分居满两年是法定的判离情形,但是夫妻分居必须是由感情破裂引起的,法院才会准予离婚,如果是因为工作、学习等因素而不得不分居的,不属于可以离婚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哪些证据能证明夫妻是分居的
法律分析:可以证明夫妻分居的证据有:
(一)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二)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三)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四)人证,如朋友、亲戚或邻居,除了证人证言外最好再辅佐以其他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