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更新时间:2014-02-27 16:00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摘要:根据《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是依法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它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摘要:根据《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是依法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它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1、办理离婚登记应准备的材料:

  申请协议离婚时,应当准备以下的材料:

  (一)户口证明的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带);(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带);(三)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都要签名;(四)结婚证原件;(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原件也要带)(六)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两张(男女双方都要准备)

  2、离婚登记的程序:

  离婚登记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程序三个环节:

  1.申请要离婚的男女双方,应持以上的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双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离婚手续。双方要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注意:办理离婚登记时应当领取号码,排队等待)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当把《婚姻法》中关于离婚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楚。双方当事人应当如实告诉有关情况;工作人员在审查中必须查明以下五个问题:

  (1)离婚申请人双方是否都有行为能力。如果发现双方或一方无行为能力,不予登记,告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离婚问题。

  (2)离婚是否确实处于双方自愿。这个只是问一下,并不实质审查。

  (3)对子女问题是否已适当处理。

  (4)对财产问题是否已有适当处理。包括对双方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分割。

  (5)如果一方生活确有实际困难,双方是否就经济帮助问题达成协议,其给付办法是否妥当。3.登记登记是离婚登记工作的最后环节。婚姻登记机关只有在查明双方确实在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才能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离婚证》的工本费应当在5-10元。各地规定不同。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补办离婚协议书需要什么东西?
为补办离婚协议书,请前往婚姻登记中心,并准备好离婚证等材料。如遗失离婚证,可申请补发。在补办完成后,请务必仔细核对协议书的所有内容,确保没有任何错误或遗漏。补办离婚协议书是确保自身权益的重要步骤,请予以重视。
登记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进行离婚登记时,需携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已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及照片。流程如下:1. 双方协商抚养子女等事项并签订协议;2. 筹备所需材料;3. 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4. 经过法定冷静期后,亲自前往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如无法达成协议,建议选择诉讼离婚。
正常离婚需要准备什么东西?
不同情况下的离婚准备事项如下: 1. 协议离婚:需准备结婚证、身份证以及协商好的离婚协议书,然后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2. 诉讼离婚:除结婚证和身份证外,还需准备起诉状并前往法院提起诉讼。 3. 子女问题:需协商或诉讼确定抚养权和抚养费,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保障。 4. 财产分割:根据双方的财产情况,协商或诉讼分割财产。 5. 债务处理:明确债务归属,避免离婚后产生纠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处理离婚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