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户籍居民办理补领结婚登记条件和程序
更新时间:2019-10-31 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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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补领结婚登记: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深圳市户籍居民办理补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
补领结婚登记: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深圳市户籍居民办理补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
三、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彩色合影照片。
补领结婚登记程序:
初审(当事人提交证件、证明材料)→受理(当事人填写声明书)→审查(登记员填写审查表)→登记(交纳工本费、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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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可以在深圳登记办理结婚手续吗?
在深圳结婚需要结婚的双方中至少有一方是深圳户口,双方都不是深圳市户籍的居民,不能在深圳市办理婚姻登记,双方可以到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结婚双方中有一方是深圳户籍的,在深圳办理结婚登记应该到深圳户籍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深圳市户籍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