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如何办理涉外婚姻登记手续
更新时间:2012-12-03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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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国老年人与外国人相识、相恋直至谈婚论嫁,这种情形虽不大量存在,但也并不罕见。一般而言,双方当事人应都到老年人户口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结婚。作为中国公民的老年人须持下...
我国老年人与外国人相识、相恋直至谈婚论嫁,这种情形虽不大量存在,但也并不罕见。一般而言,双方当事人应都到老年人户口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结婚。作为中国公民的老年人须持下列证件:
(1)本人的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或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外国人应持的证件有: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明;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凡证件齐全,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了解,符合我国《婚姻法》和有关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结婚登记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准予登记,并在1个月内办理好登记手续,发给男女双方结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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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咨询涉外婚姻离婚怎么办?
<p>涉外婚姻的离婚分几种情况,</p><p>
1、是双方均为中国国籍,但长期生活在国外,如果双方共同回国离婚,与国内离婚是一样的。</p><p>
2、双方均为中国国籍,但一方在国外且不能回国处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一方不能回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只能通过人民法院来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能通过民政部门进行办理,这里面重点是不在国内的一方要办理好委托公证或者使领馆的一个认证的手续,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只能通过公告的方式进行一个送达,那么之后进行缺席判决。</p><p>3一方为中国公民,一方为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离婚,国外一方如果能够回国办理,则双方到涉事这个涉外婚姻管理机关办理一个离婚登记手续,如果国外公民不能够回国办理,则需要通过人民法院进行一个诉讼离婚。</p><p>
4、如果一方是中国公民,一方是外国公民在国外登记结婚如何离婚,这种情况就必须要将国外所颁发的婚姻注册证书在国外公证后,再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进行认证,然后才能在国内进行立案。那么对于来自香港台湾澳门的结婚登记注册证书也要经过公证和认证的手续才能办理离婚。</p>
我想问下涉外婚姻的事情,怎么办理,男方需要提供
涉外婚姻处理要遵循是男女平等和尊重当事人意愿等原则。如果是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的,如果是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的,向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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