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结婚登记一方死亡另一方的继承权问题

更新时间:2019-10-30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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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未办理一方死亡另一方的问题未按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应按如下原则处理:1条规定办理结婚登

未办理一方死亡另一方的问题

  未按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应按如下原则处理:

  1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按事实婚姻处理,那么,在一方死亡之后

,另一方可以配偶身份按有关规定享有继承财产的权利。

  2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并补办了结婚登记的,在一方死亡后

,另一方即可以配偶身份享有继承权。如果尚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对男女双方间的关系只能按同居关系处理,一方死亡后,另一方不得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但若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可根

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9850410]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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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11225]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关系处理

  第六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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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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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登记,一方去世另一方有继承权吗
开始同居在1994年之前的话属于事实婚姻,有继承权。
父母一方死亡的继承问题
你好,需要得到父亲及父亲继承人和母亲的同意。
律师解答动态
刘江律师
刘江律师
4分钟前
大学生遇到这种被骗签培训班合同,不去培训还被要求每月交学费的情况,应积极维权。首先要收集能证明被骗的
刘江律师
刘江律师
5分钟前
经济纠纷立案没有对方身份证信息,你可先查看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否获取线索,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
林荔枝律师
林荔枝律师
11分钟前
可以大概说一下情况,这边帮您详细的分析一下。
林荔枝律师
林荔枝律师
11分钟前
可以大概说一下情况,这边帮您详细的分析一下。
您好,建议收集证据起诉维权
你好,这种情况一般需要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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