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四条之规定: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综上,因你们已补办结婚登记,你们双方的婚姻关系应自1992年6月开始计算,你们双方在此期间取得的财产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计算。
责任编辑:李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