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权怎么分配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继承问题上,法律近几年一直都在变化。尤其是可以继承的类别以及继承的方式。在社会不断发展的新时代,房产越来越具有升值价值,很多人都将自己家的房产留作遗产,用来贴补孩子。但是房产的继承权也是需要分配的。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有关房屋继承权怎么分配的问题。

   一、房屋继承权怎么分配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依《继承法》第10、12条的规定,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并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继承权丧失的效力

  1、继承权的丧失于继承开始时即发生效力

  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既可发生于继承开始前,也可发生在继承开始后,但因继承权的丧失是使继承人失去继承的资格,因此,继承权的丧失应于继承开始时即发生效力。因继承权的丧失,涉及继承人的继承资格的被依法剥夺,因此继承人之间因是否丧失继承权发生纠纷的,应由人民法院确认继承人是否丧失继承权。人民法院在遗产继承中确认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继承权的丧失溯及继承开始之时发生效力。

  2、继承权的丧失对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发生效力

  继承权的丧失,是继承人对特定的被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丧失,仅对特定的被继承人发生效力。因此,继承人因法定事由丧失对某一被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并不影响其对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权。但依我国现行制度规定,继承权的丧失对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发生效力,即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的有关房屋继承权怎么分配的问题。继承开始的时间就是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继承人在继承财产的同时,也应该继承其存在的债务,这种权利义务关系是不可以分割的。如果您对继承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农村房屋继承权如何分配
有继承权。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平分。
叔叔的房产继承权怎么分配
由堂妹和婶婶,及爷爷奶奶(如你叔叔去世时在世)继承
怎样分配继承权
您好,你继承大约67%,孩子和婆婆各继承16%到17%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房屋继承权分配
已解答,请查收。
我父亲于2001年去世,丧葬费能收多少钱?
您好,死亡抚恤金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近亲属或者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所以可以领取的
父亲去世了,但房产证上的名字和户口簿上的名字不一样。如何继承遗产?
法定继承的遗产继承要按照以下来进行:1、遗产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和子女。继承
儿子欠钱还不上,父母的房产将来会被法院做为遗产被执行吗
一般不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后能反悔撤销吗
放弃继承权公证后一般不能撤销。办理该公证时,放弃继承权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公证书没有错误的,不具备撤销公证书的理由。如果公证书的内容违法的,当事人可以向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