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用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嘱的方式,对其财产作出任何处理的
(2)遗产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遗产分割以前.遗嘱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入表示放弃受遗赠的.其所放弃的遗产部分适用法定继承。
(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继承法》第7条规定了丧失继承权的4种行为,只要继承人实施了丧失继承权的行为之一,不沦该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均丧失继承权。对于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遗嘱中指定由该继承人领受的遗产部分,适用法定继承。
(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继承能力和受遗赠能力消灭,因而就不能继承和接受遗产。
(5)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财产;
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就是无效遗嘱。
(6)遗嘱末处分的遗产;
被继承人虽然立有遗嘱,但还有部分遗产在其遗嘱中并不作处理。则该部分遗产适用法定继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是主要的继承方式。法定继承有以下特征:
第一,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法定继承虽是常见的主要的继承方式,但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因而,从效力上说,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补充。
第二,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各国法律虽都承认遗嘱继承的优先效力,但也无不对遗嘱继承予以一定的限制。例如,许多国家的法律都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特留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尽管遗嘱继承限制了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但同时法定继承也是对遗嘱继承的一定限制。
第三,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是法律基于继承人于被继承人间的亲属关系规定的,而不是由被继承人指定的。从这点上说,法定继承具有以身份关系为基础的特点。
第四,法定继承中法律关于继承人、继承的顺序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的规定是强行性的,任何人不得改变。
《中华人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 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五,法定继承具有法定性,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遗嘱并存。
法定继承是在没有遗嘱继承的情形下采取的继承方式,也不是按照血缘关系来划分继承顺序的,而是按照法律关系来分配财产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继承。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法定继承的情形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