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人代书。而代书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即:
(1)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
(2)立遗嘱人思想表示真实;
(3)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
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
3、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
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
根据《继承法》的上述规定,代书遗嘱的订立程序应当是:
1、遗嘱人欲立遗嘱时,首先应邀请两名以上见证人到场,并请其中一人做代书人。
2、由立遗嘱人表达遗嘱意愿,代书人作记录。
3、代书完毕,代书人必须向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宣读记录即遗嘱全文,或者传阅全文,经遗嘱人审阅全文后,至遗嘱人完全同意和认可为止。之后代书人应注明订立遗嘱的年、月、日和地点,并记明代书人、见证人姓名。
4、由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签名。如遗嘱人不会写字,应以按手印代替,由代书人在其手印前写明遗嘱人的姓名。
第一、遗嘱人必须不是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第二、遗嘱人确定的遗产必须是其本人的财产;
如果遗嘱人立遗嘱时处分了属于他人所有的财产,该部分的遗嘱是无效的。实践中最常见的就是房屋产权证虽登记夫妻一方名字,但仍属于共同财产,一方订立遗嘱时只能处分自己的房产份额。
第三、遗嘱人确定的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的情形;
关于这四种丧失继承权的情形,以后我会专门撰文论述。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该继承人丧失继承的财产部分只能由其他继承人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
第四、遗嘱人之前没有与他人订立有与遗嘱相抵触的遗赠扶养协议;
所谓遗赠抚养协议是指:被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担被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享有受遗赠权利的协议。这种协议在继承法中的效力一般高于遗嘱。《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第五、必须由两个以上的见证人,由其中一人代书;
这是继承法对代书遗嘱规定的形式要求之一。若见证人不是代书人或遗嘱上面不是由两个见证人签字的则可能会引发遗嘱效力问题的争议。
第六、见证人的禁止性要求;
第七、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的代书遗嘱需要哪些有效条件相关内容。综上,代书遗嘱是法律承认的立遗嘱的形式。代书遗嘱时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