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主任会议在郑州举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庚茂主持会议。会上听取了《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说明,并确定将《草案》提交5月27日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审议。
5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这也标志着广受关注的“单独二孩”生育政策已经在我省落地,并将于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河南省单独二胎最新政策2014
此次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主要在三个方面有变化:
一是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即: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二是取消了生育间隔。凡是符合再生育法定条件并有生育第二个孩子愿望的,可以结合自己的情况,自主决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时间。
三是规定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独生子女死亡、残疾家庭)新的扶助政策。
开放二胎之后,河南省的二胎政策将会变为8种人可以生二胎:
(一)经县级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鉴定,报省辖市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经鉴定患不育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三)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或回本省定居的港、澳、台同胞,身边只有一个子女的;
(四)夫妻一方为六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五)夫妻一方连续从事矿区井下采掘作业五年以上,只有一个女孩,且继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的;
(六)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七)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八)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除上述几种人之外,河南省农村户口的也在一定条件下允许生二胎。前提是,夫妻双方均为农村户口。
(一)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
(二)男到有女无儿的家庭结婚落户,并赡养父母的(若姊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三)在深山村定居五年以上,并继续定居的;
(四)夫妻双方为少数民族的。
尽管我省放开双独家庭二胎规定,但河南省仍然提倡和鼓励只生育一个子女,严格控制二胎,禁止三胎或三胎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