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离婚后子女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更新时间:2021-05-12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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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今年我们国家推出了民法典,自从有了这个法律之后,之前的很多法律都作废了,比如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可能会因为子女抚养权的问题而打官司,这一点在民法典中就有了新的规定,那么民法典关于离婚后子女归属是怎么规定的?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一、民法典关于离婚后子女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如何给付
子女由一方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从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出发,来进行确定。当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超出原定数额时,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亲或者母亲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同时父母不能因为未成年子女姓氏变更而拒绝支付抚养费。父母一方在未经对方同意情况下不得私自变更子女的姓氏。
三、夫妻离婚后确定子女归属的原则是什么
1、哺乳期内孩子随母亲生活原则。但是如果孩子的母亲患有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疾病以及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情形的话,孩子的抚养权就会判给孩子的父亲。
2、哺乳期后的孩子抚养权由父母协商原则。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3、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保障子女权益原则。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民法典关于离婚后子女归属是怎么规定的相关内容。不管法律如何改变,一旦夫妻离了婚,那孩子就不再有圆满的家庭了,所以为了孩子考虑,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还是要考虑清楚,不能只考虑自己,也要多为孩子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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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收养几个子女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收养子女的人数限制如下:
1.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
2. 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3.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该规定的限制。
依照民法典可收养几名子女,法律怎样规定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收养子女的人数限制如下:
1.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
2. 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3.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该规定的限制。
民法典收养子女的新规有什么
收养孩子的新政策主要有下:
1、被收养人的范围主要为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或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送养人的范围为孤儿的监护人、儿童福利机构等;
3、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被收养人的能力,且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的具体程序为:
1、申请人收养人应向收养登记机关提出收养申请,同时提交相关材料;
2、办理收养的工作人员在核对申请人的有关证件后,进行必要的询问和调查,查明是否符合收养条件;
3、经审查后,符合收养条件的,即应准予其收养关系成立,办理收养手续。在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的,应发给收养证明书;在基层政权机关办理的,应给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