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赠与财产如何分割 ?
更新时间:2019-11-20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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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案情简介:2001年王某与张某结婚。2003年,王某夫妇因购置房屋缺少资金,接受了王某父母的资助款10万元。后因张某有了外遇,王某决定与他离婚。但他们就房屋的分割产生了
案情简介:2001年王某与张某结婚。2003年,王某夫妇因购置房屋缺少资金,接受了王某父母的资助款10万元。后因张某有了外遇,王某决定与他离婚。但他们就房屋的分割产生了分歧。张某认为应将房屋折价后,由两人平分;王某认为其父母资助的10万元房款必须扣除后,再平分。
律师分析:从王某的情况看,其父母为他俩购置房屋出资是在他俩结婚后,且当时没有明确表示这10万元购房款是赠与给王某的。因此,这10万元应视为王某和张某的共同财产。可见,王某的观点没有依据。当然,有一个前提是例外,如果王某能收集到李某有外遇的证据,证明他对婚姻的破裂有过错,那么,王某作为无过错的女方,在分割时,是可以享受优待的。
根据《》第17、18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赠与所得的财产,只要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便应归夫妻共同所有,而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因此,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进行折价后才能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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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离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分割方式因情况而异。全额出资且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归己方所有;登记在对方名下,则视为共同财产。部分出资的,不动产归登记方,但须补偿对方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处理方式需综合考虑实际情况。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屋怎么分割
离婚后父母赠与房产分割方式如下:
1. 男性父母赠与房产需签订赠与协议,无协议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 父母支付部分,凭支付凭证或双方同意,可按房价比例返还,包括升值部分。
3. 夫妻共同还款部分,包括升值房价,视为双方共有,各占一半。
4. 婚后收入属共同财产,如已转移需提供证据,否则视为转移无效。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屋怎么分割,有哪些规定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子,离婚后这房子的分割:婚后父母赠与财产明确只归一方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不得分割。若无特殊的规定,则房子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协议对该房产进行分割,原则上一人一半。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