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施家暴 男子被判刑
更新时间:2019-10-27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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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毛某与妻子不和,在要求妻子随他一起外去打工时,因争吵用刀将妻子割伤,被妻子起诉赔偿经济损失11万余元。成为浙江反家暴条例实施后第一案。
因家庭暴力,毛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近日还被前妻刘某提起诉讼,以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侵害为由向平阳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毛某赔偿经济损失11万余元。这是《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施行以来,我省首例因家庭暴力而要求赔偿的案件。
2010年8月,因夫妻感情不和,毛某借着酒劲携带水果刀前往刘某的工作地寻找刘某,毛某要求刘某与其一同外出打工,两人发生争吵,毛某拿出水果刀朝刘某挥去,刘某头部等多处被割伤,构成重伤,毛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获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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