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女孩“结婚”四次 骗收礼金14万
更新时间:2014-08-22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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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漳浦旧镇小伙黄某结婚半个月后,新娘不知所终,报警后才知,经人介绍花钱娶来的媳妇陈某,竟是多次逃跑的新娘。8月6日,陈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漳浦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花两万多娶的媳妇半月后失踪...
漳浦旧镇小伙黄某“结婚”半个月后,新娘不知所终,报警后才知,经人介绍花钱“娶”来的媳妇陈某,竟是多次逃跑的新娘。8月6日,陈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漳浦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花两万多“娶”的媳妇 半月后失踪
33岁的黄某因天生患有白化病,一直找不到对象,今年6月“喜”从天降,黄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广东陆丰人陈某,双方相亲成功,并一起到陆丰见了陈某的父亲。在陆丰,黄某给了陈某父亲24000元的“聘礼”,并给了“媒人”张某800元红包,随后将陈某带回家共同生活。
陈某声称自己明年才到法定结婚年龄,身份证丢失也正在补办,并跟黄某约定等明年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再补办结婚证。黄某信以为真。然而这样的生活仅仅持续了14 天,6月30日晚饭时间,趁着黄某一家不注意,陈某从黄某家二楼跳到隔壁邻居家楼顶逃离了黄家。找不到陈某的黄家随即报警。
不到20岁“结婚”四次 收十几万元
7月1日夜间,漳浦警方在漳浦深土镇的林某家抓获陈某,此时的陈某正躺在林某的床上。
据陈某交代,出生于1995年的她虽然年纪不大,却经人介绍“结婚”四次了。陈某离开黄家后,来到上一任“丈夫”林某家,就是为了取回落在林家的身份证后回陆丰。而此前,陈某经人介绍,分别与漳浦赤湖的吴某、深土镇强某、林某“结婚”,收到礼金后都不辞而别。四次“婚姻”中,陈某等人共收到礼金及介绍费 13.88万元。
陈某随即被漳浦警方刑拘,其父亲及介绍人也被列为追逃对象,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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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16岁女孩15岁,之前男方给女方3.6万彩礼,如今分手怎么办
你好,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属于同居关系,目前男女双方都未成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所以如果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彩礼,法院依法是应予以支持的,但是双方如今已经育有一女,并且有共同生活,双方也需要考虑扣除双方共同生活和子女抚养的花销来最终确定返还多少。希望双方可以考虑子女的成长和教育环境,进行协商处理。当然,我这边了解的信息还不完整,所以我的解答也可能是片面的,仅供您参考,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的话,建议携带相关的证据材料到当地咨询专门的专业的律师,来保障您的权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