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张女士问:我和老公2007年在老家办了酒席但没领结婚证,2008年生了一个儿子,2009年生了一个女儿,两个小孩的户口都在男方这边。我后来就做了绝育手术。
后来我和老公感情不太好,已经分居三年了。我了解到他和外面的一个女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着,现在,他要求和我离婚。
请问律师:
一、我能告他重婚吗?
二、我能享有哪些权利?
律师观点:
一、由于您与男方没有领取结婚证,你们之间还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只能是同居关系。正是因为不是合法夫妻关系,就不能完全适用《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男方目前在外公开与他人同居生活,还不符合《婚姻法》规定的重婚情形,所以,您还不能告他重婚。
二、您针对目前的情况可以主张:1.解除与男方之间的同居关系,要求小孩的抚养权,如果您不想要小孩抚养权,您可以主张对小孩的探视权。2.您还可以要求分割属于您的共同财产,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