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妇之夫与他人同居是否构成重婚罪?
更新时间:2014-11-05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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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问:广西钟山县的董某,与妻子陶某于1978年12月登记结婚,并且一直共同生活。后董某因生活琐事逐渐对陶某心生厌倦,经人介绍认识了虞某,并将其带回家中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董某在与虞某同居期间,遭到陶某...
问:广西钟山县的董某,与妻子陶某于1978年12月登记结婚,并且一直共同生活。后董某因生活琐事逐渐对陶某心生厌倦,经人介绍认识了虞某,并将其带回家中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董某在与虞某同居期间,遭到陶某及两个儿子的反对,与其发生争吵并打斗。此事过后,董某到钟山县城租房与虞某某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请问:董某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
广西 张某
答: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的认定在客观上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以弄虚作假的手段非法骗取登记结婚。即自己有配偶,在自己的配偶尚未死亡,或者还未与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时,而又与别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二是尽管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但公开以夫妻关系长期共同生活在一起,这里既包括经济生活,也包括性生活,在他们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婚姻关系。
董某与陶某为合法夫妻关系,董某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与陶某同居,并对外声称是夫妻关系,虽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但依然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求。因此,对董某应以重婚罪定罪处刑。
作者单位:广西钟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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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您好!非法同居是不是就构成重婚罪了。在法律是怎么样断的!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第
一、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第
二、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跟一个女人有私生子。没长期同居。都结婚了。我这是非法重婚吗
一方在外有私生子并不是一定算重婚罪,但如果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与对方长期稳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居住,生下孩子的,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吗与之结婚的行为,或者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的行为。
与是否生育子女无直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