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再婚后遗产如何分配
更新时间:2020-11-20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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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继承可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继承,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来,这就会关系到继承法上的法定继承顺序,那老人再婚后遗产如何分配?针对这个问题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老人再婚后遗产如何分配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归夫妻的共同所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再婚老人的婚前财产虽然归个人所有,但婚后所得依法应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使用。一方老人去世后,会首先分割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属于去世一方的财产在作为遗产发生继承。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老年人再婚,只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合法夫妻关系。婚姻法上所说的夫妻当然包括老年再婚的夫妻,而老年再婚夫妻双方自然也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夫妻互为对方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再婚配偶与老人的子女平等地享有遗产的继承权。
或许正因为平等地享有遗产的继承权,很多子女会反对父母再婚,亦或是要求老人通过立遗嘱的方式约定各方的财产由各方子女继承。

二、再婚遗产分配原则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
(1)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2)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
法律依据: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之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即为维护老年人的权益不受侵害,老年人再婚后,老年人子女不得以其放弃全部或部分继承权而拒绝履行对老年人的赡养义务。
《继承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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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人死了,老人的遗产怎么分配
老人死后遗产应按下列情况来进行分配:
1. 如果被继承人有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就按遗嘱中所指定的内容来分配遗产。
2. 如果遗嘱无效或者是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处理。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假如老人去世了,老人的遗产怎么分配
法定继承的遗产继承要按照以下来进行:
1. 遗产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和子女。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继承人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继承人。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2. 在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不均等地分配遗产。特殊情况包括:
(1)对于生活中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2)对于已经履行主要赡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被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分或者少分。
(4)经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分配不均。
假如老人去世了,老人的遗产怎么分配
法定继承的遗产继承要按照以下来进行:
1. 遗产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和子女。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继承人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继承人。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2. 在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不均等地分配遗产。特殊情况包括:
(1)对于生活中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2)对于已经履行主要赡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被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分或者少分。
(4)经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分配不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