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夫妻一方为债务人案件的相关问题解答

更新时间:2016-12-27 14: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执行,原义是贯彻施行;实际履行等。在法律上是指将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所确定的的内容付诸实现以及执行过程中的变更执行等问题而依法进行的活动。

  一、执行依据确定夫妻一方为债务人的案件,应当如何采取执行措施?

  答:执行依据确定夫妻一方为债务人(指夫妻一方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公证),且未明确债务性质的,可以执行该债务人个人名下的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债务人的份额。

  执行机构根据相关证据经审查判断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经执行仍不足清偿的,可以执行夫妻另一方的个人财产。

  个人财产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

  二、执行程序中如何把握债务性质的判断标准?

  答:执行依据对债务性质未予明确的,执行程序中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判断和审查,即以债务是否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作为判断标准。

  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债务,执行机构在案外人异议审查时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

  2、夫妻一方擅自举债资助与其没有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所产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因继承或者受赠归其个人所有的财产过程中产生的债务;

  4、夫妻一方管理个人财产所产生的债务;

  5、夫妻一方擅自对外担保且另一方未因担保行为获益产生的债务;

  6、夫妻一方因刑事犯罪被判处的财产刑部分;

  7、夫妻一方因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产生的债务;

  8、为支付夫妻间诉讼而产生的诉讼费用所产生的债务;

  9、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个人债务。

  三、债务性质经判断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执行程序应当如何进行?

  答:执行机构可直接作出裁定查封、扣押、冻结、变价夫妻共同财产或者非被执行人的夫妻另一方名下的财产,而无需裁定追加夫妻另一方为被执行人。

  执行裁定书主文部分应当写明执行的具体财产。

  四、债务性质经判断为个人债务,申请执行人对此有异议,应当如何处理?

  答:债务性质经判断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执行机构不得对夫妻另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申请执行人对判断为个人债务有异议,执行机构应当告知其另行诉讼解决。

  申请执行人提起诉讼的,立案部门应当受理,案由为夫妻共同债务确认纠纷。

  五、夫妻一方以正在执行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法院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不当为由而提出异议,应当如何处理?

  答:夫妻一方以正在执行的债务非共同债务,法院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不当为由而提出异议,系对执行机构采取执行措施的财产概括主张实体权利,该异议可视作案外人异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办理。执行机构可按本解答第二条明确的标准进行审查作出裁定。异议人或者执行申请人不服裁定的,可以依法提起案外人或者执行申请人执行异议之诉。

  六、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审理期间,执行机构可否对夫妻另一方的财产采取处分性执行措施?

  答:该夫妻另一方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是为了阻却执行程序进行,且执行程序中对债务性质的判断主要是依据表面的证据,可能与审判部门经过实体审理后的作出的判断不一致,故此类案件在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审理期间,一般情况下不宜对相应财产采取处分性措施,执行机构应当根据判决结果再行执行。但申请执行人提供足额有效担保并要求继续执行的,执行机构可采取处分性措施。

  七、经判断为夫妻个人债务的案件,需要执行被执行人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份额,或者登记在夫妻另一方名下的共同财产,应当如何执行?夫妻另一方提出异议,如何救济?

  答:经判断为夫妻个人债务的案件,应当执行属于被执行人所有或者其个人名下的财产。

  被执行人所有或者其名下的财产不足清偿的,可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份额。如登记在夫妻另一方名下的财产系夫妻共同财产的,也可执行。执行机构可直接对上述共同财产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夫妻另一方对被执行人个人名下的财产主张权利,或者对登记在其名下的财产是否系共同财产或者财产份额提出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夫妻另一方就财产份额提出异议,或者对被执行人个人名下的财产主张权利,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审理期间不停止执行。

  八、债务性质判断为夫妻共同债务,但被执行人已经离婚,申请执行人要求执行原夫妻另一方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或者其个人财产,该如何处理?

  答:可以裁定执行原夫妻另一方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或者其个人财产,而无需追加其为被执行人。原夫妻另一方对执行其财产不服而提出异议,属于案外人异议,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处理。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婚姻家庭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98802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执行裁定未送达申请人是否生效
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所作出的所有裁定,都叫执行裁定书。 如裁定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裁定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驳回案外人对执行提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夫妻离婚后债务承担如何约定?
离婚后共同债务共同承担。如是共同债务,双方可协商偿还比例;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如是个人债务,则由债务方自行承担。务必明确债务性质,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夫妻分居后债务是否要共同承担
夫妻分居后债务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若是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若是个人债务,由负债方承担。共同债务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个人债务则需负债方自行承担。务必明确债务性
离婚后房贷归男的偿还,近几个月恶意不偿还,怎么办
离婚后男方不还房贷需分类处理。个人债务则无需理会;共同债务可先偿还后起诉。操作包括:收集证据、咨询律师、提起诉讼等。务必保障自己权益,避免信用受损。​​
谁还了女方出轨夫妻欠的钱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就是和前任分手后他叫我还他3000
如果双方对3000元有争议,首先尝试友好沟通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可收集证据并考虑诉讼。在诉讼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来判断款项性质,并作出裁决。若担心诉讼
离婚后对方威胁要钱怎么办
你好,你们离婚多久了,什么原因要钱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