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或双方以共同财产入股,作为隐名股东的离婚公司分割
更新时间:2019-11-13 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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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夫妻一方或双方以共同财产入股,作为隐名股东的情况分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将共同财产交由第三人入股,第三人是名义股东,夫妻双方是隐名的实际股东的,
夫妻一方或双方以共同财产入股,作为
隐名股东的情况分析
在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将共同财产交由第三人入股,第三人是名义股东,夫妻双方是隐名的实际股东的,并和第三人签订隐名出资
协议的,该部分
资产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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