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高管警告互联网金融:涉非法证券活动严惩不贷

更新时间:2015-06-02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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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据业内人士透露,某大型基金公司为了在微信平台率先开通相关业务,投入资金达到亿元。而其他基金公司也有意效仿,争夺“首发”的资格。而在此之前,互联网金融产品推广环节“踩红线”的行为接踵出现,多家第三方机构已经收到罚单。

  自去年以来,互联网金融风生水起,逐渐改变着金融服务业的生态环境。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刘新华认为,互联网技术在我国资本市场的运用起步比较早,特别是近年来网上交易,因其方便、快捷的特点已经成为主流的交易模式,获得了市场的广泛运用。

  与此同时,一些证券、基金公司开始尝试与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第三方支付机构等开展合作,拓展业务渠道,不断探索产品的销售、交易新型服务模式。

  刘新华指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时间短,基础比较薄弱,并涉及诸多现行的制度规定,给市场健康发展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带来的潜在风险,需要引起监管部门足够重视。例如,一些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定位在形式上还比较模糊,需要在现行法律制度下予以明确,部分新型业务边界不清,缺乏有针对性的具体规定,存在着监管缺位或监管空白;部分互联网金融中介机构风险管控的能力也比较弱,容易引发经营风险,相关机构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也无法保证;互联网信息易被窃取和篡改,给市场运行带来挑战等等。

  针对互联网金融给中国资本市场带来的风险和挑战,刘新华表示,证监会将强化监管,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一是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实时有效的监管。建议有关部门尽快研究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问题,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明确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体制和职责分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管制度,避免监管缺位和重复监管,防止监管套利。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涉及资本市场销售、交易、清算等环节的相关机构及行为的监管力度,努力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防范风险,促进市场规范发展。对于互联网金融涉及的非法证券活动,证监会将重拳出击,严惩不贷。

  二是加强信息披露和诚信系统建设。证监会将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统一的信息披露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的监测检查,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同时,健全诚信的监管机制,建设诚信信息平台,实现信用信息的资源共享,优化资本市场的诚信环境。

  三是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下一步证监会将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特点,进一步督促市场各机构贯彻落实相关监管指引和规范,提高抵御网络攻击的能力,做好投资者敏感信息的保护,提升投资者网上交易安全防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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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婕律师
徐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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