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重物品切莫放置于交运行李内
9月3日下午某航空公司的质量管理部门接到张女士的投诉电话,称8月9日乘飞机从北京到哈尔滨机场后,因行李未与其同机到达,无论精神还是经济方面都受到了损失。其中,为了在哈尔滨等待行李,张女士被迫退掉了已经购买的哈尔滨到牡丹江的火车票,所付退票费要求得到解决。另外,因为行李内装有与合作方协商的文件,使其无法继续商务合作。行李内还装入了张女士为生病的父亲购买的上万元的药品。旅客很细心,将行李延误期间发生的费用单据都做了保留,虽然张女士当天下午就收到了行李,但是仍希望此事能得到航空公司一个满意的“说法”。这件事引起了航空公司工作人员的高度重视,在对旅客真诚道歉的同时,又详细地向旅客解释了相关的规定,从而得到了旅客的谅解。
原来旅客由于对航空知识的不了解,将重要文件和贵重物品放在了交运的行李内,在向航空公司投诉后才知道,她的索赔要求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因为首先,旅客交运的行李内是不准夹带重要文件和贵重物品的,这在飞机票中有明文规定。其次,乘运人只在因行李延误给旅客造成损失时才承担责任,如果延误没造成任何损失,乘运人就不承担责任。这种损失仅指旅客因延误所受实际经济损失,不包括精神损失。即使是航空公司对行李延误的赔偿,也是有一定限额的,并且这种有限额的赔偿,是在行李延误超过24小时后一次性赔付的。
在此我们提醒大家,节日将近如果您有计划乘飞机旅行,请务必详细阅读机票上的相关内容,遇到行李方面的问题时,请向乘运人或者代理人、出票人咨询,以免发生旅行中的不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