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6号(关于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
更新时间:2019-06-14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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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6号(关于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2010-12-06【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内容类别】综合类【文号】总署公告〔2010〕76号【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6号(关于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
2010-12-06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综合类
【文 号】总署公告〔2010〕76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0-12-6
【生效日期】2010-12-6
【效 力】[有效]
【效力说明】
为保障
海关法律体系的统一、协调,推进海关依法
行政,现将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海关总署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见附件),目录中列明的海关总署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
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海关总署决定废止的海关总署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2.海关总署决定宣布失效的海关总署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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