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向哪一级海关申请行政复议?
更新时间:2019-06-16 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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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对海关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海关的上一级海关申请行政复议。2.对海关总署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海关总署申请行政复议。3、两个以上海关
1.对海关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海关的上一级海关申请行政复议。
2.对海关总署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海关总署申请行政复议。
3、两个以上海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海关为共同被申请人,向其共同的上一级海关申请行政复议。
4、海关与其他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海关和其他行政机关为共同被申请人,向海关和其他行政机关的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对海关总署与国务院其他部门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海关总署或者国务院其他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海关总署、国务院其他部门共同作出处理决定。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海关规章的规定,下级海关经上级海关批准后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以作出批准的上级海关为被申请人;根据海关法和有关行政法规、海关规章的规定,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后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以直属海关为被申请人。
6、海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行政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以该海关为被申请人,向该海关的上一级海关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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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机关如何确定
行政复议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职权进行行政管理的活动中,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发生争议的时候,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根据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申请,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进行复查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行政复议机关的确定标准
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
行政复议中复议机关的确定标准
申请行政复议的方法:
1、确认执法机关已对你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2、在提出复议前应确认在合法期限内。
3、撰写行政复议申请书,提交时须一式三份。
4、搜集复议所需材料。
5、到法定复议机关(一般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机关或者政府)提交复议申请和相关材料,当面提交或邮寄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