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男女平等原则怎么体现
更新时间:2021-01-22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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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国其实在宪法里就已经提到了有关平等的概念,平等权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在民法典中,对于男女平等权也做了进一步的诠释,不仅在婚姻法中更多的体现了家庭地位、权利义务的平等,在其他方面也体现出来了。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有关民法典的男女平等原则怎么体现的问题。
一、民法典的男女平等原则怎么体现
(1)概括规定夫妻的家庭地位和在婚姻家庭方面的权利义务平等。夫妻在家庭地位平等。
(2)规定男女在结婚问题上权利义务平等。结婚后根据双方的约定,男女双方可以互相成为双方的家庭成员。
(3)规定夫妻在人身关系、财产关系、以及父母在抚养教育子女问题上的权利和义务平等。父母对子女均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等等。
(4)规定男女在离婚问题上的权利义务平等。新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都有提出离婚的权利。男女双方如果一方构成法定的离婚情形,均可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准允离婚。
二、《民法典》的重要意义
(一)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
(二)编纂民法典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三)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
(四)编纂民法典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十四条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的有关民法典的男女平等原则怎么体现的问题。民法典中对于平等权的诠释有很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平等可以体现在法律地位上,我国一向尊重公民的平等权。如果您对平等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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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我国当前为什么要实行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
我国实行间接选举的范围包括县以上的人大代表,乡以及乡以上的政府领导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
1. 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2. 平等选举权原则;
3. 秘密选举原则;
4. 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原则;
5. 等额差额相结合,以差额选举为主的原则;
6. 选举权利保障原则。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我国当前为什么要实行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
我国实行间接选举的范围包括县以上的人大代表,乡以及乡以上的政府领导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
1. 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2. 平等选举权原则;
3. 秘密选举原则;
4. 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原则;
5. 等额差额相结合,以差额选举为主的原则;
6. 选举权利保障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