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人事厅、省依法治省办公室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省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意见》指出,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将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成绩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法律知识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根据《实施意见》,全省各级各类公务员将全部面临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关。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将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事厅对省直机关厅级公务员学法用法实行集中考试。省直机关处级及以下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由省直各单位组织实施。各省辖市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由各省辖市司法局会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