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局12月8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全文公布《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这三个规章对公务员的管理作出了新的规定。
定级:博士学位可定主任科员
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规定》明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新录用公务员按照学历定级别,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此外,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规定》强调,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应当在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职数限额以及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范围内,按照拟任职务及其对应的级别进行。
升降:非因公学习超一年免职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规定,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公务员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或者越级晋升职务。《规定(试行)》指出,公务员破格和越级晋升条件和程序将另行规定。
《规定(试行)》要求,晋升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须具备下列任职年限条件:(一)晋升巡视员职务,应当任厅局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巡视员五年以上;(二)晋升副巡视员职务,应当任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调研员五年以上;(三)晋升调研员职务,应当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四年以上;(四)晋升副调研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主任科员四年以上;(五)晋升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主任科员三年以上;(六)晋升副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科员三年以上;(七)晋升科员职务,应当任办事员三年以上。
晋升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符合这些资格条件: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副乡科级职务两年以上;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他应当具备的资格。[page]
根据《规定(试行)》,非组织选派,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辞职或者调出机关等七种情形予以免职,并履行免职程序和手续。科员以上职务的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应予降职。
调任:科级领导不超40岁
《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所称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规定(试行)》要求,调任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调任资格包括: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的,应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调任厅局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调任县(市)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规定(试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调任: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