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的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76年9月18日--1994年9月18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1年9月18日以后出生)。报考森林公安机关职位的,年龄在18—30周岁(1981年9月18日--1994年9月18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76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公务员对身体条件有哪些具体要求?
公务员招考相关法规明确规定,报考者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也就是要求报考者的身体条件必须符合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 标准(试行)》;报考公安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