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行政赔偿?
更新时间:2019-06-10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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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时,行政机关应负赔偿责任,受害人有权申请行政赔偿:(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时,行政机关应负赔偿责任,受害人有权申请行政赔偿: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参考法条:国家赔偿法第3、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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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 提起,对于行政拘留不服,可否直接提起申请行政赔偿?
在收到拘留决定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上级公安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只能复议一次。
行政复议只能选取上级公安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中的一个申请复议,不能同时进行。
申请的方法是拿着行政拘留决定书复印件和行政复议申请书前往上级公安部门法制支队或者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