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程序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16-08-24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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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行政赔偿程序是怎样的?行政赔偿程序主要分为单独提起的程序、一并提起的程序。
一、单独提起的程序
双方对行为的存在、行为的违法性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包括行为已经被确认违法或者已经被撤销、变更等),受害人单独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应先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1、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请求不予理睬;
2、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方案不予执行;
3、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
4、受害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确定的赔偿数额有异议。
二、一并提起的程序
双方对行为的存在与否、行为的合法与否还有争议的情况下,赔偿请求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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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关于行政赔偿程序的规定。
你好,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违法采取排除妨害诉讼强制措施的司法赔偿,违法采取保全措施的司法赔偿,错误执行判决、裁定和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的司法赔偿,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工作人员侵权的赔偿。
要求行政机关赔偿程序
《行政诉讼法》第67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或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